1、按照公司總部的制度規定,負責分公司日常費用的審核和報銷; 2、按照公司庫房管理的規定,審核分公司倉庫的入庫、出庫及分公司倉庫的盤點工作; 3、按照成本核算的要求對分公司報送的統計報表進行審核; 4、于每月25日前完成分公司所涉業務的原始單據整理工作,報總部進行賬務處理; 5、定期完成分公司國稅、地稅的納稅申報工作,做好分公司的財務對外協調工作; 6、負債分公司工資表的復核工作,確保分公司的工資能夠及時準確發放; 7、于每月月末與原材料供應商進行往來款項核對,并于次月15日前出具往來分析表,報總部總賬會計; 8、參與公司月度、半年度、年度的盤點工作,并將盤點結果做盤盈盤虧處理,并出具盤點分析表,報總賬會計處。于每月3日前完成盤點賬務處理工作,并將盤點分析交總部總賬會計處; 9、配合部門內部其他人員的工作,完成部門主管交付的其他工作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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